发布时间:2023-03-09
发布时间:2022-09-27
发布时间:2022-08-10
8月09日下午,为做好“2022年江西省‘振兴杯’混凝土职业技能大赛”和协会团体标准化筹备工作,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在吉安召开。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秘书长张建强;江西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混凝土检测中心主任柴天红、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熊珂、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副秘书长兼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沙等专家成员五十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黄沙主持。会上,柴天红解读了“2022年江西省‘振兴杯’混凝土职业技能大赛”方案、计分细则和《江西省混凝土职业技能大赛“混凝土”项目技术工作文件》,并与参会代表商讨了该方案和计分细则,经与会代表审议,一致通过了“2022年江西省‘振兴杯’混凝土职业技能大赛”方案以及《江西省混凝土职业技能大赛“混凝土”项目技术工作文件》。熊珂宣读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大赛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坚实的技能人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会议通过了赛事裁判长为南昌大学胡明玉教授,裁判员为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正高级工程师冯剑等6名专家;赛事监督组为黄沙等三位专家。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混凝土及结构工程研究所硕士、工程师洪一粟介绍了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团体标准《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内部试验室基本条件》提案申请及标准(提案)草案。为规范开展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标准化工作,更好的发挥市场作用,以高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会上成立了以冯剑正高级工程师为组长、十一名行业专家组成的“提案草案评估专家组”,经过专家组全体成员审议,一致通过了协会团体标准《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内部试验室基本条件》提案草案的评估。会上,黄沙介绍了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凝土检测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胡泊同志的个人简历,与会代表审议通过增补该同志为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最后,张建强希望各位专家能够通过协会的平台开辟出新的路径,为企业发展做更多更专业的工作。协会秘书处也要紧贴行业现状,真正的去为行业把脉,真正的去了解行业的痛点以及做好下一步发展的重点,更好的为行业为企业服务。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行业在技能大赛和加强协会标准化工作方面充分发挥了技术人才和技术专家的作用,提供更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相信在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各位成员的指导和积极参与下,为全面推动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发布时间:2022-07-20
7月14日下午,为总结2021年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以下简称“省散预协”)工作成果,统筹2022年协会工作计划,关于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第二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在昌召开。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会长宋冬生;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秘书长张建强;江西省南昌市工业和信息融合推进中心主任彭红林;各副会长单位及常务理事单位、江西省各设区市(县)行业协会代表和行业企业代表等七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建强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线下会场设置在南昌市,线上会场设在各常务理事单位、江西省各社区市(县)行业协会及行业企业。会上,张建强宣读了省散预协2021年财务报告,并与各与会代表共同审议了增补副会长单位名单与新会员单位、会员级别单位变更名单,发布了《关于“延迟召开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第三届换届大会”的决议》。经各与会代表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上事项。增补江西信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为协会副会长单位,协会砂浆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由“江西益生宜居低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金前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4月-2022年7月,共117家单位新加入散预协会会员,18家会员单位级别发生变更。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混凝土及结构工程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柴天红解读了《2021年江西省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研究报告》,分析了2021年行业发展概况,明确了目前行业内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提出了行业管理的基本措施,预测了2022年行业发展的趋势,对总结混凝土行业发展情况与理清发展思路有着重要作用。协会副秘书长熊珂宣读了31家“2021年度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先进单位”名单与57家“2021年度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名单,以激励全省混凝土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贯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第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与各位代表共同讨论了混凝土职业技能大赛筹备事宜,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坚实的技能人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彭红林指出,在面对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应收账款持续攀升、企业恶意竞争等诸多困难下,行业内各企业应分析行业现状、攻坚发展难题、摆脱当前困境,要求得同声相应的共鸣、同气相求的共识,达到同频共振的力量,共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宋冬生在总结过去一年协会工作成就的基础上,再次强调混凝土行业当前所面临的困境,协会必须要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一要坚持把行风建设作为长足目标,二要坚持把质量控制作为关键抓手,三要坚持把协助政府作为基本职责,四要坚持把服务企业作为不懈追求,五要坚持把自我提升作为动力源泉,为行业发展做出更大努力。此次会议的召开,总结了省散预协2021年工作成就,分析了当前行业发展情况,明确了2022年协会的基本工作,相信在江西省工信厅的指导下、省散预协的协调下,各企业的行动下,我省混凝土行业将会走出困境,不断突破,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27
发布时间:2022-03-04
发布时间:2021-12-09
发布时间:2021-11-26
发布时间:2021-11-25
发布时间:2021-11-01
发布时间:2021-10-22
发布时间:2021-10-19
发布时间:2021-10-09
发布时间:2021-10-08
8月16-20日,市工信局副局长朱小凡带相关科室人员和行业专家对武宁县、修水县、德安县、柴桑区、濂溪区、湖口县、彭泽县7县区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各地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本次执法专项检查是市工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问题整改要求,大力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即清理整治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和机制砂石企业专项行动、全市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22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布点方案、相关审批是否齐全合规、治超监控设备是否安装到位及13家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产品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目录范畴等内容。朱小凡强调,各地要始终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着力解决行业的共性困难和企业突出问题,促推行业企业做大做强;要依法依规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全力抓好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属于淘汰目录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立即淘汰到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进了现场反馈,并要求属地工信部门督促企业尽快整改。来源:九江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发布时间:2021-09-08
发布时间:2021-09-03
发布时间:2021-08-25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二、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三、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四、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五、对于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线上办理,实行全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要精简企业申报材料,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93号)明确的试点时间统一延长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1-08-11
发布时间:2021-08-05